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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激发“无袍法官”新活力

2024-12-02 10:53文章来源: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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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前,他们穿着整洁的便服,跨进法院大门,坐在审判席上;庭审中,他们运用平民智慧、生活经验,和法官一起断善恶、评是非;庭审后,他们又回到群众中,在田间地头和街头巷尾普及法律。他们是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

    近年来,平武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科学化”选任、“实质化”参审、“多样化”履职、“精细化”管理健全人民陪审员“选用育管”全链条,着力打造一支选之能来、来之能审、审之能议、议有成效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也得到了社会民众的广泛认同,在人员的选任上就显得至关重要。为此,平武法院健全与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坚持择优录取,公开选任信息、畅通报名和举荐渠道,细化人民陪审员选任的资格条件和背景审查,注重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同时有效整合法院审判需求与群众参审意愿,就案件审判所需的劳动人事、建设工程、金融保险等工作的专门领域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平武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5名,既有在职干部,也有退休职工和基层群众,其中一部分人民陪审员还具有管理、教育、医学等专业背景,形成了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人才库。

    在确保人民陪审员“实质化”参审上面,平武法院按照“总体随机抽取、个案特别调度”的原则,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针对涉及特殊专业的案件、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从相应的专业人才信息库中抽取该专业资深学者和社会知名度高的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促进案件审理科学化,并且合理调控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避免“陪审专业户”和“驻庭陪审”问题。同时注重指导、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真正实现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审。

    为了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多样化”履职,平武法院充分借助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在心理上有天然的认同感、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的优势和特点,以“讲情”配合“讲法”,促使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鼓励人民陪审员利用其“人民陪审”的身份及参与审理案件的经历,向周围群众宣传法院工作、宣讲法律政策、解答法律咨询,并配合法官做好判后释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范围和力度。对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平武法院要求其全程介入审判活动,以保证法官的所有执法行为和法院的整个裁判过程都处在人民陪审员的视线范围之内,推动法院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在落实人民陪审员“精细化”管理方面,平武法院坚持每年举办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结合庭审观摩、案例教学、座谈交流等形式,强化对人民陪审员法律基础知识、诉讼基本规则、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陪审工作能力。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考评体系,完善监督和退出机制,帮助人民陪审员系好“风纪扣”、穿好“紧身衣”,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落实陪审员办案补助,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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