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细则》,经本院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现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日。
附件: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doc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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