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我市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地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并负责审查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非诉讼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后,仍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特此公告。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