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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8-05 15:39文章来源: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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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9:30—11:30 

二、笔试地点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子云街北段62号) 

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须知 

1.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不得进入考场。具体考室安排根据实际到场人数、考生来源地等情况确定。

 2.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公务员招录笔试考试规则执行),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疫情防控要求 1.提前做好行程管理,非必要不跨省流动、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2.请实时关注“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绵阳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3.所有考生须接受防疫查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具体步骤为: 

(1)体温检测; 

(2)打开“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查验“健康码”,并扫考场“场所码”; 

(3)打开“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查行程; 

(4)打开“核酸检测查询结果”,查看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核酸检测的采样时间为准)。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其中外地来绵考生核酸检测要求按照“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绵阳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执行。 

4.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 

(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电话:0816-2326686。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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