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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院“三项措施”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019-07-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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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构建司法协作机制。出台《关于服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多元化解军民融合企业涉诉纠纷平台,定期召开协调会,为军民融合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规定对涉国家级、省级重大军民融合项目建设案件,由院、庭长牵头办理,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018年至今,市中院与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商联、市场监督等部门召开保障协调会议4次,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6条。同时,加快撤销科学城法院并筹建经开区法院,将涉军民融合案件指定由经开区法院专属管辖。

   二是优化司法审判服务。开辟军民融合企业涉诉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导诉、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降低军民融合企业诉讼成本。建立军民融合企业定点法律服务机制,先后深入九州集团、柏瑞电子等43家军民融合企业开展法治宣讲9次,提供法律服务51次,纠正了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签订中的不规范行为;先后邀请军民融合企业代表200余人次参加庭审旁听,并依托西南科技大学院校共建机制,邀请企业代表、大学教授与法官一起参加军民融合专项交流会,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专业水平。

    三是有效预防执行风险。对涉军民融合企业债务的执行案件,以执行和解为首要原则,匹配以局部适用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及审慎适用拍卖、扣划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对涉军民融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对涉军民融合企业债权的执行案件,抽调执行骨干力量组成执行专案组,充分运用专项执行活动、执转破等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涉军民融合企业债权。如长虹集团与华星硅业公司借贷纠纷案中,绵阳中院采取了破产重组、执行到期债权、扣划银行存款等多种措施,为长虹集团执行到位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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