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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展示汇报会暨公开评议会

2023-09-14 11:09文章来源: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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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落实强基导向,全面推进全市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安排部署,9月13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展示汇报会暨公开评议会,对前期择优确定的9个候选对象开展公开评议。


 

 

    省高院督导工作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市、县两级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候选人民法庭庭长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相关开展情况。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绵阳法院通过建立“1+11”服务保障机制,将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统筹起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源头治理、坚持多元解纷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发挥“小法庭”的“大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让基层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评选会上,各候选人民法庭就法庭建设、品牌打造、氛围营造等工作进行现场汇报,评审组依照评测体系要求对候选人民法庭进行公开评议、现场评分,并作点评。经综合评议、测评评分等环节,确定禹里法庭、塔水法庭作为绵阳市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候选对象向省法院报送。

    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绵阳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培育挖掘一批法庭建设经验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枫桥经验”新思路,建设人民法庭新篇章,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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