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祁锋:
本院于2018年1月29日立案受理的樊军依据(2017)绵仲裁字第0606号裁决书申请执行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川07执47号华正评报字(2018)012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祁锋存放于绵阳市涪城区体运村路2号嘉益安江名园1栋1单元14层1号的租赁房屋的办公设施等共计17项资产。评估价值为:2018年6月12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257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在送达后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2日
联系人:宋岩 联系电话:1800816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