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上午10点,“绵阳市KTV行业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在绵阳市博物馆召开,绵阳市委宣传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市版权局、绵阳市文旅局等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座谈,绵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及案涉的几十家KTV从业经营者、KTV设备提供方等参与了本次座谈。
市版权局、市文旅局就版权行政保护工作进行了整体介绍。
市委宣传部客观分析了当前版权保护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原则性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就2021年版权保护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进行概述性介绍。
绵阳市文化行业协会、KTV经营者代表及KTV 设备提供方立足自身角色就版权保护发表了看法。
市中院介绍了近几年来版权的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就合力共促版权保护,多元化解版权纠纷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方面,针对经营者,提出,一要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强化行业自律。创新驱动发展,要充分认识到版权保护对创新的定心丸、稳定剂作用;要尊重知识产权,不断强化行业自律,只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促进创新,促使科技的长足发展。二要加强学习,提升版权保护法律素养。要跟上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脚步,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逐步提升版权保护的法律水平。三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多方式提高维权能力。要积极应诉,依法抗辩,另外,在有条件前提下加大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力度,不断提高合法经营及维权、应诉能力。另一方面,针对多元协同,合力保护,提出,一是建立健全版权保护行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二是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协调、保护和监督作用,邀请行业协会参与涉会员纠纷案件调解,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体系的不断建立。三是多元联动,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环境构建。要联合多方力量,各司其职,强化协作,不断提升版权保护水平,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019年和2020年两年,绵阳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版权保护纠纷171件,主要集中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侵害作品放映权,而涉及KTV纠纷主要为侵害作品放映权,共66件,此类案件侵权行为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即,侵权者在经营过程中,其一,未清楚正确认识侵权行为,未分清设备提供方与版权授权之间的区别。认为,只要合法购得相应设备,就取得了设备自带曲库的放映权,并未清楚认识作品放映权的权利属性;其二,对法院诉讼存在消极抵抗心理,未能积极有效应诉。认为,权利人系商业维权,为非正常维权,对于法院诉讼程序及判赔裁判存在心理抵触,导致未正视诉讼抗辩程序,造成举证不能,承担了诉讼不利后果。其三,部分经营者称,难寻正版版权购买途径,致使被动侵权。虽逐步认识到尊重版权,应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但是未成功寻得真正权利人及授权途径,极易造成被动侵权。
针对版权侵权的侵权特点及裁判规则,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当事人诉讼能力,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法治化环境,市中院制定了系列举措,以保障各方合法权利:一是全面构建“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要素化审判新机制。不断深化巩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拓宽“诉讼要素表”和“有效抗辩释明表”的适用宽度,有效帮助当事人提炼诉讼要点,提高诉讼能力。二是完善举证责任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程序性权利。充分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妨碍规则,合理分配当事人举证责任,支持当事人全面举证。针对当事人举证不能问题,依法加大“律师调查令”适用宽度,提高当事人举证效率。对专业性较强或举证困难问题,综合考量当事人举证能力,适时增加当事人举证时间,保障当事人充分举证权利。三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一方面,发挥专家陪审调解优势,由专业陪审员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进行分析释明,释法明理,促进当事人间达成和解。另一方面,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形成多元化调解格局,通过开展联合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化解纠纷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