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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提级管辖案件首次转化为参考性案例

2022-06-06 16:48文章来源: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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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的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姜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入选四川法院参考性案例,充分发挥了提级管辖机制“审理一件,指导一片”的示范效果。该案同时也是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四川法院提级审理的首起案件。

该案标的额仅一万余元,但所涉及的居民委员会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问题关乎众多劳动者的利益,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且全国法院对同类案件的裁判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因此,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案件进行了提级审理。

此前在一些类似案件中,部分法院认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导致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聘请的工作人员无法平等的受到劳动法保护。一些地区的社保部门也因此拒绝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绵阳中院审理案件后认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特别法人资格,拥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独立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成为合法的用人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外招聘工作人员发生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按劳动关系处理。

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转化为四川法院2022年第2批参考性案例,对于解决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分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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