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提交起诉状正本的同时,还要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签字;原告是法人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加盖公章);
2、主体资格材料(以公民身份起诉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法人名义起诉的,应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当事人委托律师或其它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材料(应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三方面来制作证据目录并提交相应证据的复印件,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开庭时当事人应提交证据原件供对方质证)。
二、注意事项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后,可要求人民法院经办人出具收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3.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可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三、民事起诉状(样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民代理的应写明代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律师代理的应写明姓名和所属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被告:(同原告注意事项)
委托诉讼代理人:(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注意事项)
诉讼请求:(写明具体诉求)
事实和理由:(概述双方争议的有关事实情况和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依据)
原告:✕✕✕(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