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受理信息

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0-11-13 16:18文章来源: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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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川073

 

本院根据天津盛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1013日裁定受理绵阳市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01112日指定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四川瑞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担任绵阳市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绵阳市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1214日前,向绵阳市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三力大厦11楼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621000;联系人:李 明;联系电话:1828157893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绵阳市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绵阳市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1218日上午930分,以网络会议方式组织召开绵阳市广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下载“钉钉”会议视频软件自行注册后,管理人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钉钉群二维码线上、线下发给债权人,债权人及代理人自行扫码入群,扫码入群时备注好债权人及代理人的实名,待管理员审核后入群参加会议。入群的债权人可以点击群公告、群文件,查阅全部会议资料。债权人使用电脑和手机都可以参加钉钉视频债权人会议,并全部支持电脑端投票和手机端投票。债权人必须使用债权申报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号进行实名注册,需要变更手机号的债权人或代理人请于20201215日前联系管理人进行补办登记,逾期登记导致无法参会和投票表决的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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